第二,公共关系效果评价是开展后续公共关系工作的必要前提。从公共关系工作的连续性来看,任何一项新的公共关系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都不是孤立存在和产生的,它总是以原来的公共关系工作及其效果为背景的。编制新的公共关系计划,要对前一项公共关系工作从计划的编制到实施,从效果到环境变化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即使是前后两项公共关系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各不相同,如前一项公共关系工作是以开发新产品市场为目标;后一项公共关系工作的目标是缓解不利舆论对组织的冲击、挽回组织的声誉,但这两项公共关系工作仍然不会截然分开。因为,你要缓解不利舆论对组织的冲击,挽回组织的声誉,则必须了解这种不利舆论产生的原因、辐射的范围及产生影响的程度,这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组织的产品市场、消费公众、组织形象等问题。那么,对前一项为开发产品市场的公共关系工作的评价将为后一项公共关系工作提供决策的依据。这是公共关系工作连续性的一种表现。
第三,公共关系效果评价是鼓舞士气,激励内部公众的重要形式。公共关系工作实施的效果本身往往表现为一个复杂的局面,既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满足,也涉及到公众利益的调整。一般来说,内部员工很难对它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所以,当一公共关系计划实施之后,由有关人员将该项公共关系计划的目标、措施、实施的过程和效果向内部员工解释和说明,可以使他们认清本组织的利益和实现的途径,自觉地将实现本组织的整体目标与自己的本职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变为一种行为动力。公共关系效果评价实际上是对整个公共关系工作过程的评价,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因而要按照特定标准、程序和方法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