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哪些途径?
有两种。一种是被动查询。管理中心应当为每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银行应当于每年7月份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并通过单位发放到职工手中。凭证列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账号、职工身份证号、职工住房公积金上年末余额、本年每月应缴额单位每月汇缴日期和金额、本年缴存合计、本年支取合计、本年利息额以及年末余额等信息。
一种是主动查询。职工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帐号到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还可以刷卡查询、168电话、网上查询方式,输入身份证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密码,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和每月缴存额。
2.承办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的银行有几家?
根据银发(2002)247号文规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的承办银行,一个城市不得超过两家。其他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对违反《条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应坚决拒绝,不予办理;承办银行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利率;承办银行应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定期与管理中心对账;人民银行应对承办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