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制度之投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除下列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文件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
- 投标须知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 工程技术要求
- 工程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卷 图纸
- 图纸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发布的所有信息、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采用A4型打印纸并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盖章后用书面、文字、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必须解答的问题,招标人都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补充通知须报投资发展部核准。
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须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核准,否则无效。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