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离职
新员工入职前7天为考察期,7天内(含7天)无论是辞职或辞退不计薪资。在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转正后员工辞职应提前25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员工工资暂不结算。若员工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交接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离职人员需要在离职前将公司发放物品交回,由公司为其办理资格证,并参加免费培训的员工,由缴费日期起计算,工作不满一年需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不能如期缴纳的从个人工资内扣除。离职人员工资将于次月统一发放。